第七屆醫療奉獻獎甄審及表揚簡章,自113年4月10日起至4月25日止,歡迎踴躍報名。
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第七屆保生醫療奉獻獎甄審及表揚簡章
一、緣起:
為紀念及發揚醫神保生大帝懸壺濟世道濟群生精神,並獎勵在我國從事醫療工作,尤其是在醫療資源缺乏之偏遠地區服務的本國籍或外國籍人士。另外,也獎勵長期致力學術研究、醫療服務卓有成就之醫療院所、團體或機構,特辦理「保生醫療奉獻獎」公開表揚獲獎個人或機構,以彰顯其奉獻事蹟。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保生文教基金會
三、獎項類別:
1、醫療奉獻個人獎二名。
凡從事醫療工作三十年以上之個人,於醫療專業領域無私奉獻,關懷社會並致力於醫療領域研究、或創新有重大成就者,得由服務單位機關團體或由評審委員會舉薦或由兩名推薦人具名推薦。
2、醫療奉獻團體獎一名。
對醫學教育,學術研究或醫事服務有重大貢獻之醫療團體或機構,得由團體或機關提名,或由評審委員會舉薦。 3、個人或團體應於二年內(民國112年以後)未曾被推薦參加公私辦類似獎項,倘有其情事者予以取消資格,若已獲頒本獎項時,應予退還獎牌及獎金。
四、獎勵方式:
醫療奉獻個人獎及醫療奉獻團體獎,除頒發獎牌外,並給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
五、甄審辦法:
1、評選方式:
由本宮董事長擔任召集人,並由本宮董事長指定董監事三人,另邀請醫療代表三人及學者一人,社會公正人士一人共七人,共同組成評選委員會,經評選委員會初審及訪查後再予複審。
2、填寫推薦表:
(1)、由推薦人填寫推薦表並詳填各項內容及具體事蹟,檢附相關證明包括國 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上)或外國護照影本(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上)、學歷證明影本及照片(含工作照片3至4張,個人照片二吋2張),於期限內將紙本及電子檔(推薦表及照片原始檔)送達本宮,推薦甄選文件請用推薦表格繕打。
(2)、醫療團體或機構填寫報名表或推薦表並詳填各項內容及具體事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照片(含工作照片3至4張),於期限內將紙本及電子檔(推薦表及照片原始檔)送達本宮,推薦甄選文件請用推薦表格繕打。
3、推薦表或報名表格可向本宮索取或網路下載。
六、申請期限:自113年4月10日起至4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七、送件方式:送達本宮二樓圖書館(星期二至星期日,每日09:00~17:00),或掛號郵寄103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
八、頒獎時間:
經評選委員會複審通過後,於民國113年6月1日公佈得獎名單並於民國113年6月29日舉行公開頒獎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