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龍峒保安宮112年度第一次大學、高中獎、助學金申請

大龍峒保安宮112年度第一次獎、助學金申請簡章

一、目  的/本宮為恭祝  保生大帝聖誕,嘉勉品學兼優及清寒優秀學生,特設立獎、助學金。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

三、申請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台北市、新北巿具有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或其他獎學金

       者。 

       (一)大學:日間部公、私立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不含應屆畢業生、夜間部、

            進修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二)高中:日間部公、私立高中、職、專科學校(三年級以下)。(不含夜間部及職業進修學校學

            生)。

四、申請類別標準/

(一)甲類─獎學金

   ◎公立(大學、高中職)─學業成績87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私立(大學、高中職)─學業成績89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82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二)乙類─助學金

           ◎不分公私立大學、高中職。

         ◎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或乙等以上)。

           ◎領有社會局核發之112年度低收入戶相關證明。

五、申請辦法/請備妥/ 甲類:1.2.3.4.5.7 ;乙類:1.2.3.4.5.6.7,依順序使用釘書機裝釘。

       1.申請表乙份(親至本宮索取,或網站http://www.baoan.org.tw/下載)。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111學年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不得以影本或校方蓋有與正本相符之影本替代),成績單上未顯

          示操行成績請另外附上操行成績。

       4.申請人近六個月內戶籍謄本正、反面影本乙份。

       5.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已繳費四聯繳費單影本。

       6.乙類須附社會局核發112年低收入戶相關證明影本乙份(如以清寒證明等代替者,恕不受理申

          請)。

       7.附「掛號回郵標準信封」,並註明收信人姓名、地址以便辦理未錄取退還成績通知單。

※以上文件除成績通知單外,請以A4紙張為準,未達申請資格、資料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識,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退件。本宮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六、申請日期112年2月 17 日起至 2 月 2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七、送件方式/可親送本宮後棟2樓圖書館(星期二至星期日,每日09:00~17:00),或掛號郵

       103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信封外請註明:申請大龍峒保安宮獎助學金

八、審  核/

  (一)每人限申請一類(甲類、乙類),重複申請者,一律取消資格。

  (二)甲類獎學金:大學(公、私立)各錄取50名,高中職(公、私立)各錄取30名。

          乙類助學金:錄取核定【由本宮評審決定】。

 *上述甲、乙類獎助學金皆以學業分數評定,高分者優先錄取

  (三)獎助學金:大學/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高中職/每名新台幣參仟元整。

  (四)於112年 4 月29 日(星期六)在本宮附設圖書館,及網站上公佈錄取得獎學生名單,並專函

      通知,倘未收到,請儘速與本宮聯絡。

(五)於112年5月16日至5月21日期間退還未錄取同學成績通知單正本。

九、頒發獎、助學金/

   頒發日期/地點:112年5月14日(星期日);本宮後棟一樓雲衷廳(領獎辦法詳見領獎通知

    函)。

十、本簡章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宮隨時修改並公佈於網站及圖書館。

 大龍峒保安宮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電話:(02)2595-1676轉圖書館;網址:www.baoan.org.tw